保利华亿传媒五成股权转让 保利文化欲退出


作者:author 添加日期:2010-12-08 [留言]


文章摘要:正当中国电影市场朝气蓬勃发展之时,保利集团则欲退出投拍过多部优秀影片的老牌影视传媒公司& #8212 #8212 #8212;保利华亿传媒

正当中国电影市场朝气蓬勃发展之时,保利集团则欲退出投拍过多部优秀影片的老牌影视传媒公司& #8212 #8212 #8212;保利华亿传媒。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日前刊登信息,经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批准,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保利华亿传媒文化有限公司50%股权,挂牌价格8000万元。

保利退出知名传媒公司

北京保利华亿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层,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影视文化项目开发,为承办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影视节目制作提供咨询服务,为演艺人员培训提供服务。

除去本次转让的50%股权之外,保利华亿其余50%股权由北京华亿浩歌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持有。对于本次转让,北京华亿浩歌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并未放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的介绍,保利华亿传媒拥有中国最专业、规模最大的业务架构,即两个内容平台(影视制作发行、广告制作)和一个媒体平台(旅游卫视),通过资源的有效整合,最终形成了频道经营、电影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发行、广告制作运营、演艺经纪服务等业务体系。 自1996年购买中国百部经典老电影版权开始,保利华亿携手陈可辛、陈德森、李安、张艺谋、陈凯歌、姜文、冯小刚等著名导演,并支持张元、顾长卫、徐静蕾、孙周等新锐导演处女作以及巩俐、章子怡等杰出影星的代表作,投资拍摄了多部优秀影片,包括《十月围城》、《卧虎藏龙》、《鬼子来了》、《孔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茉莉花开》等等众多经典电影。

尽管头戴众多光环,但保利华亿经营状况却并不乐观,200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仅195.14万元,营业利润亏损890.40万元,净利润亏损891.83万元;资产总计34156.95万元,负债总计37778.96万元,所有者权益亏损3622.01万元。

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保利华亿经评估的资产总计22439.26万元,负债总计37778.96万元,净资产为-15339.7万元,转让部分对应评估值-7669.85万元。

分红权不完整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近两年连续亏损之外,此次保利文化集团拟转让的保利华亿50%股权并不享有完全的分红权。

公告称,根据保利华亿股东会决议,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保利华亿50%的股权不享有保利华亿的分红权,由保利华亿的另一方股东北京华亿浩歌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主导保利华亿经营管理并享有100%分红权。根据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华亿浩歌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双方签署的协议,自2012年1月1日至2047年4月8日(即保利华亿营业执照记载之经营期限到期日),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保利华亿50%的股权享有保利华亿25%的分红权。

此外,根据国务院2005年1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要求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国有事业法人或法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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