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或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月余可见分晓


作者:author 添加日期:2010-11-03 [留言]


  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箱地址、甚至工作单位这些个人隐私的信息,经常在网上被泄露,由此带来的不仅是垃圾短信、邮件的困扰,还可能引来诈骗圈套&mdash mdash mdash; 由此产生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因此被提上议事日程。昨天,记者从深圳市律师协会获悉,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已委托该协会党委起草《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如果该条例正式立项通过,将成为全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

  10月中旬,深圳市律师协会就向全市律师发布通知,号召广大律师报名参加《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立法项目组,据介绍,该协会受深圳市大人法工委的委托,由协会党委组织起草《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特此成立立法项目组,成员暂定5名,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徐飚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这也是深圳首次委托行业协会起草法律文件。

  昨天,记者联系上人在台湾的徐飚,他告诉记者,今年深圳两会期间,1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加快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议案,人大很重视,便委托律协承担起草工作,《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如果能够顺利立项和通过,将会是全国城市中首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至于是否能立项启动,一个月后将会见分晓。据介绍,项目组已形成了初步的方案。

  徐飚向记者表示“人肉搜索”是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的典型现象,该法规将对其加以禁止。

  据悉,这部法规将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订符合深圳实际的法律框架和方向,全面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变更、传输、披露、利用等行为,明确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信息管理者的义务、信息监管部门的职责,确定侵害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与诉讼程序,使个人信息的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条例还将细化到经济和行政的处罚,以及对儿童等弱势群体、社会公众人物等特殊人群个人信息保护的差异化规定。

  立法并非万能,关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在民法中早已有相关规定,但在网络时代有了不少新的变化,因此,深圳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计划以政府立法为主,行业规制为辅,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倡导行业自律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相关产品

 
 
 
首页 |  产品报价 | 网站地图 | 经销商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蜀ICP备05010098号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6号
电话:028-85257669 85259337 传真:028-85259337 邮箱:cdpj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