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已正式入狱服刑


作者:author 添加日期:2010-12-01 [留言]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黄光裕已于上月初正式入狱,目前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服刑。

  备受关注的国美黄光裕案于2010年8月30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并当庭释放。随后,黄光裕何时入狱服刑,将在哪所监狱服刑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数罪并罚 有期徒刑14年

  今年2月12日,黄光裕案经过3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后的4月14日和15日,法庭针对本案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庭前示证。当月22日,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至当日21时许结束。5月18日,二中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涉案者各自领刑

  对于同案被诉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

  据知情人透露,2008年11月,黄光裕被北京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至今已有两年时间。在这个漫长时间内,黄光裕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公安机关3次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3次退回补充侦查。随后,检察院提出起诉,法院审理,5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光裕提出上诉,等候二审。在此期间,黄光裕的妻子曾经取保候审,黄本人则一直被羁押。所以,被判刑之后的黄光裕入狱服刑基本没有悬念。

  ■在“中转站”将接受3个月入狱教育

  由于黄光裕案相对比较复杂,法院终审判决之后,在一个月之内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看守所接到通知书之后于9月29日将黄光裕移送市监狱局下属的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据了解,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为服刑人员的中转站。按有关规定,在北京各级法院被判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罪犯,都将被送到该处。外省籍的罪犯,将被遣送到户籍所在地服刑;北京籍罪犯将被遣送到本市各监狱。所以,黄光裕在接受为期3个月的入狱教育之后,将被移送至本市一所重刑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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