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差价补偿的iPad机主可考虑退货


作者:author 添加日期:2011-03-15 [留言]


  按照三包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退货后再购入的方式,获得差价补偿。

  苹果从来不缺新闻。iPad 2上市的热潮还没过去,老款iPad的差价退款问题立刻又成为焦点。从官网、直营店购买的iPad,只要在两周内购买,就可以得到1100元降价补偿;但如果从非上述渠道购买,消费者面临着无法得到降价补偿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苹果这么做,不合情,但合法。在美国等主力市场,从百思买等第三方渠道购买iPad的消费者,也可以同样得到100美元的差价退款。而且iPad都是苹果公司生产,凭什么购买同样的商品要受到差别对待?凭什么消费者待遇内外有别?这是不合情的地方。而合法的地方呢,则在于从第三方销售渠道购买的消费者,没有与苹果直接达成购买协议,所以要退款也应该与购入机器的销售方交涉,而不是要求苹果直接支付。

  这是第一步,消费者首先要明确,自己应该向哪一方索取差价退款。第二步,用什么理由索取。苹果公司声称对经销商售出的iPad不予退款保证,但中国有三包规定。只要电器售出后包装无损、没有人为造成损坏,就应该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十五天内换货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苹果公司的规定,严格按照三包规定执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退货后再购入的方式,获得差价补偿。

  有的消费者的情况比较特殊,购买超过了一周,但在两周之内,只能换货,不能退货。这种情况就只能在了解下述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去争取自己的利益了。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次退款风波中,京东、国美、苏宁等大型电器销售商,都声称自己垫款来解决退款问题。而在国外的百思买,却未必是自己掏钱。因为苹果公司对iPad 1代的降价看似幅度巨大,但却是该公司一贯的产品价格惯例。也就是说,一个产品推出之后,公司方面不会主动降价;但在新产品推出之后,老的产品一定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价格调整。

  这与其他电器制造商的作风明显不同。以同在手机领域的竞争对手MOTO和诺基亚为例,MOTO手机是出了名的跳水王,手机上市时标价很高,但基本上会逐月下降,降幅达到两千元的产品不少;诺基亚的产品也同样,例如8800上市时标价8000多,后来跌价到3000多。国内的经销商多习惯于这种传统的逐渐降价方式,习惯小批量、高频次进货。而对于生命周期内从不降价又非常畅销的苹果产品,经销商忘了“新品推出旧款降价”的原则,从而在与苹果交涉代理事宜时没有提及“差价补偿”的问题,导致了最终的垫款被动。

  因此,那些不在三包退货时间范围内的消费者,就只能去向相关销售商施压,由他们再去与苹果交涉。

  最后还有一点,无论是否知情,从各个销售点购买到水货iPad的消费者是不可能获得差价退款的,因为水货机器基本上都已经过了两周退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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