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标一动 电话卡“升值”9倍


作者:author 添加日期:2013-01-09 [留言]


22元套餐卡被资料员改成220元套餐卡

中院近日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半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林某只是一通讯公司的一名资料员,但他拥有的电脑权限却可以让电话卡“改头换面”,明明是华夏风卡却拥有了校园卡的功能。谢某知道后,便与林某合作,将每张仅22元的电话卡更改套餐后,以180元的价格出售。近日,佛山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林某、谢某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半。

5228张卡被更改套餐

林某原为广东某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派遣至一通讯公司北滘营销中心的员工,任职资料员,负责电话新装、信息变更等工作。他发现,自己拥有的权限可以通过内部系统取消用户的电信套餐和修改用户电信套餐的号码对象。

2011年5月底,林某与无业人员谢某商定,林某操作系统,将华夏风套卡(即易通卡)变更为校园卡,以此牟取利益。据了解,华夏风套卡与校园卡的初始面值均为50元/张,但校园卡拥有校园无线宽带套餐,资费也更为优惠。目前,每张校园卡的市场流通价格约为220元/张。

随后,谢某以每张22元的价格大量收购华夏风套卡,林某本人也购买了300张华夏风套卡。同年6月7日至7月18日期间,林某操作系统,先后将二人所购5228张华夏风套卡擅自变更为校园卡,并将部分电话卡以每张180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蒋某等人,王某、蒋某等人则转售给其他人。

两人因诈骗罪获刑

通讯公司发现后,紧急将擅自变更的校园卡紧急恢复为华夏风套卡,但其中960个电话号码因已经售出给用户并实际使用而无法恢复为华夏风套卡。

2011年7月26日,谢某主动向王某退还24万元,但王某、蒋某两人还是因此损失了9.62万元。通讯公司方面则表示,960张无法收回的电话卡,非法卡使用时长共119.8万分钟,再结合上网流量等资费,光是从5月至案发这两个月公司就损失了27万元。若用户继续使用,该公司每年利润减少达162.2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谢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林某、谢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宣判后,谢某认为自己没有诈骗意图,而且是从犯,于是提起上诉。近日,佛山中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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